2010年初,中紀委、監察部與中組部、公安部、司法部、外交部等17個部門建立了防範違紀違法公職人員外逃工作協調機制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形成了抓反腐倡廉建設的工作合力。
中紀委副書記吳玉良近日表示,中國政府高度重視腐敗分子外逃的問題,大力開展境外的追逃和追贓工作。近幾年已經通過引渡、遣返和司法協助、警務合作等國際執法合作的方式,將一批逃往國外的腐敗分子緝拿歸案。
與此同時,他還介紹防逃網絡正在逐步建立,特別是針對近年來出現的腐敗分子利用外國投資移民政策獲取身份、轉移贓款等問題加強了防範工作。
吳玉良表示,下一步將建立健全國家工作人員出入境登記備案和證件集中保管的制度;加強資金監測,嚴厲打擊地下錢莊等非法金融活動;加強國際執法合作,將腐敗分子緝捕歸案。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莫世健近日表示,賴昌星案以其涉案金額和層級已經成為外逃經濟犯案件的風向標。賴昌星最終被遣返,具有象徵性影響。這不僅將宣告那些外逃經濟犯即使套上“政治犯”的外衣,也不能逃過司法審判,而且賴昌星外逃十多年最終仍被遣返的下場,就是告訴那些準備外逃的貪官“此路不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