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7日電/據新華社報道,敘利亞內閣25日通過了包括40個條款的政黨法草案。該政黨法草案包括政黨工作的目標和基本原則,組建政黨的條件、手續、審批程序以及有關政黨的權利和義務等方面的規定。
政黨法草案在組建新政黨方面的主要規定包括:遵守憲法、民主原則和法制,尊重自由、政治權利和已經批准的敘利亞法律;維護國家統一,加強社會民族團結;不得建立任何公開或秘密的軍事或半軍事組織;政黨不得成為非敘利亞政黨或政治組織的分支機構。
1963年,敘利亞阿拉伯復興社會黨執政後,禁止反對派在敘利亞境內活動。自今年3月15日敘利亞爆發遊行抗議活動以來,示威民眾和反對派要求政府擴大民主和進行改革。此次敘利亞內閣通過政黨法草案被認為是響應示威民眾和反對派要求的一項舉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