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曾經在孟買發起過“升級貧民窟”的行動,給貧民窟安裝衛生設施,並試圖給貧民窟居民進行產權登記,結果收效甚微。印度法律規定公民有“自由遷徙權”,對貧民窟,政府不能強制拆遷。但是當“貧民有住貧民窟的權力”變成政府長期不改善貧民窟居住條件的借口時,“永久居住權”對貧民來說又有多大的好處呢?更何況,“業主”們又有幾個真正擁有可以拿到市場上換鈔票的“產權證”和“土地權證”的呢?對貧民窟是改造還是不改造,對政府來說,早已經成為“雞肋”。
2011年初,查曼部長表示,孟買大約30%的貧民窟位於中央土地上,政府不予承認,這意味著“永久居住權”並未和貧民的“私產”畫上等號,得到法律的保護。另一個消息是孟買早已無地可用,那麼新來的人又該居住在哪裡?狀況令人擔憂。
按照世界銀行規定的貧困線標準,目前印度貧困人口已超過4.5億。根據印度計劃委員會公布的數據,到2011年底,印度城市貧民窟的人口預計將達到9306萬。而這些規模越來越大的貧民窟將為形形色色的恐怖分子提供庇護所和新成員的招募基地。
由此看來,對於恐怖襲擊問題,印度總理需要做的並非是把舊雨傘修修補補那麼簡單。孟買人需要一把更為完備的保護傘,以及政客們更為直接和實際的關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