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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君堯認為,方案一不容許辭職議員參與同屆補選,既不違憲,又可堵塞議員玩?的漏洞,因此較好。(文匯報) |
中評社香港7月31日電/特區政府正就立法會議席出缺替補機制方案進行兩個月公眾諮詢。律師會會長何君堯表示,倘取消行之有效的補選制度是“好大的遺憾”,故個人認為方案一,即不容許辭職議員參與同屆補選相對較好,既不違憲及保留補選元素,又可堵塞議員“玩嘢”的漏洞。他強調,特區政府在諮詢文件中有預設立場是無可厚非的,關鍵是政府在完成諮詢後有否聽取民意。
香港文匯報報道,特區政府本月下旬公布立法會議席出缺填補安排的諮詢文件,包括提出4個方案以堵塞議員任意請辭再參加補選的漏洞。何君堯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律師會下月中會開會深入研究各個方案的合法性,他個人就認為取消補選這個行之有效的方式是“很大的遺憾”,而在支持維持補選的原則下,方案四指倘無人替補就懸空議席是最不可取的選擇,“將來有70名議員,缺一個也不應該,即使合法,也不合情”。
指方案一修改少又不“違憲”
他續說,方案一、二及三均保留補選元素,但認為方案一,即限制議員辭職後不能參與同屆補選的處理方法是修改幅度較小,同時不會“違憲”的方法,最值得深入探討。
何君堯解釋,現行法例對參選權並非毫無限制,破產人士、有精神問題及有嚴重刑事罪行紀錄等均被剝奪參選資格,故在此前提下方案一應該可行,同時可避免議員“兒戲”地辭職又參與補選。而各界亦可先就剝奪相關辭職議員參選資格的年期進行討論,倘訂出遊戲規則後,日後再有議員“玩”就要承擔違規後果。
方案二三元素如“應急措施”
被問及方案二(即政府提出的遞補機制)及方案三(即替補機制不適用於因去世、重病或其他非自願情況出現的空缺),何君堯認為,由於兩者中的補選元素均猶如“應急措施”,而非第一選擇,故也不是理想方案。
就有人質疑諮詢文件的用字有“傾向性及引導性”,何君堯則認為,倘政府經過諮詢後仍然漠視民意傾向,才算有問題,又相信市民在大是大非的問題上會認真表達意見,政府會在諮詢期後如實報告各界取向,而立法會議員亦會作最後把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