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美國政府的債務在2011年5月就已達到上限,但當時美國財政部採取了四項措施臨時擴展償還債務的能力,包括:終止發行州和地方政府債券;宣布一項行政人員退休和殘疾基金的債券發行終止期;終止政府債券投資基金的再投資;終止外匯平准基金的再投資。這四項臨時措施得以將這個“大限”推遲到8月2日,但也意味著政府再無退路。若屆時國會沒有通過調高債務上限的任何決議,那麼美國政府就會面臨違約風險。
點評 美國用債務綁架全球經濟,缺德!
此前美國政府在上世紀30年代、60年代和70年代曾有過3次小規模違約記錄,但對世界經濟的衝擊有限,美元仍被追捧。但此次全球經濟深陷金融危機泥潭,各主要經濟體復甦勢頭脆弱,如果美國債務發生違約,後果相當嚴重。
首先,流通在外的國債將跌破面值,即持有人面臨損失本金的風險,大量持有國債的貨幣市場基金和銀行也會面臨資本外流,導致經濟缺血,重回2008年金融危機時市場流動性緊缺的狀態。如不大規模注資,則美國經濟面臨20%-30%的下滑。其次,美國國債利率一直被視為市場基準利率,是信貸體系的支柱。政府違約將導致這根支柱的倒塌,繼而擾亂大量私人契約以及經濟中所有種類的交易,即私人間信貸難以定價,進一步造成經濟流動性缺失。最後,國際影響。政府違約很可能導致其信用評級由AAA降低為AA,部分世界貿易會因此陷入暫時混亂;美國國債主要國際投資者,如中國持有美國國債約1萬億美元,日本9000億美元,將面臨美國國債的直接貶值風險和日後如何重新定價的風險。
鏈接 美國債務上限指的是什麼
債務上限是指特定機構正常運營情況下的最大債務承受能力,根據收支配比,扣除固有支出部分剩餘的即是最大債務承受力。對於剩餘的核准定義不完全,但是當債務大於固有資產,營運周期收益總和不能維持債務償還和可持續運營時,將不再享有資產自主權益。
美國債務上限是指美國國會批准的一定時期內美國國債最大發行額。1917年之前,每次美國政府需要借款時,都要獲得國會授權。一戰期間,為提高國家機器靈活度,立法者決定授予政府一攬子關於借款的權限,條件為聯邦政府(不包括地方政府)的總借款量小於已有的數量限制。
到2011年5月16日,美國債務已達法定的14.29萬億美元上限。美國財政部長蓋特納敦促國會盡快修改立法提高債務上限,以免對經濟造成災難性影響。到今年8月2日,美國的借款權限將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