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12日電/被自由黨登報質疑是否贊成外傭可享居港權的公民黨昨日把焦點轉移,表明會去信特首曾蔭權,要求特首澄清現在向入境處處長申請居港權時,要經過《入境條例》內“四大關卡”,是以甚麼準則執行條例,又會去信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指自由黨在廣告中點名批評參與訴訟的大律師李志喜,明顯是向法律代表施壓,要求黃仁龍呼籲各界停止就法庭案件發表公開意見。
星島日報報道,公民黨上下對外傭案極為緊張,昨日在兩周內召開第二次茶聚,撇清與外傭官司的關係。公民黨黨魁梁家傑重申,外傭即使在港住滿七年,向入境處處長申請居港權時,也要經過《入境條例》內“四大關卡”,包括該人士是否在香港有慣常居所,該人士的家庭主要成員是否主要在港,該人士是否有合理收入以維持自己及家人生活,及是否已按法律繳稅,所以能申請居港權的外傭不多,因他們每月拿著三千七百多元月薪,難以令人信納他們有足夠財力在港生活。
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指過往政府執行“四大關卡”時,做法寬鬆,令外傭容易湧港。但梁家傑指,根據《入境條例》,處長要求的資料“可包括”四項內容,意指“四大關卡”是必須提供的資料,但處長可在這以外,要求其他資料。
梁家傑又認為如政府認真執行“四大關卡”,已有足夠彈藥堵截大量外傭湧港,如因政府沒有嚴格執行“關卡”,而令大量外傭湧港,“要做的是炒了個入境處處長。”對於執行“四大關卡”準則,入境處發言人表示,“由於個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我們不宜提供有關資料。”
自由黨昨日反擊,主席劉健儀發公開信回應梁家傑,指他們提到的“四大關卡”,只是參考資料,而非明確要求或準則,批評公民黨“指鹿為馬”,梁指責入境處處長把關不力,把他的責任推給處長,是“何其狡獪”。她指官司一旦勝訴,即使不是全數外傭選擇留下,但一出現這缺口,十萬八萬外傭隨時湧港,誤導市民是梁家傑自己。
自由黨在公開信中強調,他們絕非針對李志喜,而是要公民黨表態,但卻“被冠‘影響司法獨立’的惡名,公民黨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劉健儀昨日在會見特首曾蔭權後強調,自由黨此舉並非於即將舉行的區議會選舉中,狙擊公民黨。她亦呼籲曾蔭權不要對官司掉以輕心,要想辦法解決。有政黨要求在法院就外傭官司有判決前,就應提請人大釋法。行政會議成員鄭耀棠指,行會會等法庭有判決後,才考慮是否建議政府提出釋法。他指個人認為一般市民十分擔心,若果外傭勝訴會影響港人就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