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6日電/據財政部有關負責人稱,中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總體可控,部分地區和行業償債能力弱,存在風險隱患,需採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存量債務,嚴格控制新增債務。
據新京報報道,據審計署審計,截至2010年底,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餘額107174.91億元,其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67109.51億元,占62.62%;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或有債務23369.74億元,占21.80%。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稱,我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總體可控。從債務規模看,至2010年底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為52.25%。如果按地方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全部轉化為政府償債責任計算,債務率為70.45%。
據有媒體報道稱,今明兩年將是地方政府債務償還高峰期,兩年債務到期將占總債務規模的43%左右,預計達4.6萬億元,第二個還款高峰期在2016年到2018年,其他年份到期債務約占14%—17%。
我國政府性債務以內債為主,2010年末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債權人主要以國內機構和個人為主。財政部稱,從償債條件看,除財政收入外,我國地方政府擁有固定資產、土地、自然資源等可變現資產比較多,可通過變現資產增強償債能力。此外,基礎設施建設給地方經濟和政府收入創造了增長空間,有利於改善其償債條件。
但該相關負責人也同時表示,部分地區和行業償債能力弱,存在風險隱患,個別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負擔較重,部分地方的債務償還對土地出讓收入的依賴較大,部分地區高速公路、普通高校和醫院債務規模大、償債壓力較大等。
專家觀點:治理靠公開透明
對於財政部此次表態,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中國經濟評價中心主任劉煜輝昨日表示,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還控制著很多企業的股權;再加之每年30%左右的財政收入增速,中國政府這麼大的財力要處理地方債問題並不難。最重要的是要對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形成和擴張建立有效的治理模式,把地方債務管理起來,防止屢次出現失控的局面。“在治理機制中,最重要的是預算的民主和支出的公開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