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的公告並沒有給國稅總局帶來多少直接利益上的損失,反而為之加分不少,收獲一片好評。許多網友覺得這一“公告”合情合理,稅務部門從善如流,值得稱讚,要說“誤導納稅人”,公眾心甘情願被它“誤導”。反之,“公告”成了偽造,令公眾大失所望。此間有網友說,剛高興了一會就又被你們潑了冷水,為什麼對民眾有利的事總是假的?還有網友感到鬱悶,沒想到“多發1元,個稅多繳2萬”還得繼續上演,坑爹啊!筆者覺得,即便這一公告是徹頭徹尾的“假傳聖旨”,國稅總局也該真心實意地感謝一下“偽造者”。“假公告”的內容比真公告還要善解人意,深得人心,為國稅總局今後發文提供了一個難得的好樣本。
個稅假公告不能辟謠了事
文章稱,需要指出的是,這“47號公告”不僅只為地方都市報所報道,也包括央視、新華社、人民日報等權威媒體。這是很讓人奇怪的。倘若真是“有人盜用國家稅務總局名義”發布消息,怎會通過這些權威媒體的層層審核。要知道,這些權威媒體向來是小心謹慎的。消息來源為何,真相到底怎樣,怎會出現如此大的烏龍,會有媒體站出來澄清嗎?
這段時間,各種辟謠新聞充斥媒體。辟謠當然是必需的,這是在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十天前,中辦、國辦曾印發《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提出要抓好重大突發事件和群眾關注熱點問題的公開,客觀公布事件進展、政府舉措、公眾防範措施和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問題是,媒體早在8月12日便已獲知消息,次日的報道就引發了輿論廣泛關注,國稅總局為何直到15日才辟謠呢?難道周末沒人值班,沒人向領導報告,是沒被重視,還是另有原因?
文章最後表示,國稅總局稱,將依法行使追究偽造公文者法律責任的權力。是的,這句話有法律依據,可不能隨便說說了事。真相不只是一個結果,還有背後的來龍去脈。“47號公告”被辟謠了。但此事不僅涉及公告真假,也涉及媒體操守,還有國稅總局的公信力等諸多問題。希望國稅總局能對公眾負責,對自身負責,積極配合司法機關,還原“47號公告”事件,給公眾一個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