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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部分地方試行廉租房產權私有化引爭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8-19 15:37:34  


 
  廉租房“私有化”會造成新的不公平

  廉租房擔負著保障民生以及社會公平底線的重任,每一次類似的廉租房產權出售嘗試,都引起民眾的極大關注。有人認為產權“私有化”模式既解決了政府的融資難題也讓住房困難戶有了自己的住房,也有人認為廉租房與經適房不同,為回籠資金而進行買賣違背了廉租房建設的初衷,會造成新的不公平。

  平原縣規定,“共有產權廉租房”購房者必須是廉租住房的保障對象。記者採訪發現,這些購房者收入都比較低,為拿出十幾萬元的購房資金都費了不少力氣。“下崗後一直沒有穩定的職業,收入很低,我是東拼西凑才借齊了這筆購房款,買這套房子親戚朋友都支持。”肖恩軍說。

  住房困難戶買房積極性較高,除了一次購房一勞永逸、不用再天天擔心搬家的因素之外,還和廉租房房價明顯低於周邊房價有關。肖恩軍購房的價格是1600元/平方米,而周邊商品房價格已達到3500元/平方米。因此,肖恩軍認為,拿到房屋產權不是一個吃虧的買賣。

  再加上這些廉租房面積要大於普通廉租房,從而可改善居住條件等原因,“共有產權廉租房”受到部分保障對象的歡迎。平原縣房產管理中心住房保障科科長肖國志告訴記者,2010年初他們對廉租住房需求進行了統計,僅三天時間,就有800多戶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廉租房。

  記者調查發現,從政府角度來說,廉租住房“私有化”可以解決緊迫的資金不足壓力。據平原縣房產管理中心介紹,2010年平原縣建設廉租房1000套,需要縣政府配套資金5000萬元。而平原縣處於山東省西北部地區,經濟發展基礎薄弱,2010年地方財政收入只有3.01億元。“這些資金盡快回籠,就可以用於下一批保障房建設。”肖國志說。

  “共有產權廉租房”的形式也引起不少爭議。“廉租房就是滿足困難家庭最低住房需求的,如果弄得跟經適房一樣,感覺就變味了,今後這些房子也就不能輪換使用。”德州市民侯晨說。

  山東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李鐵崗認為,保障房尤其是廉租房更多是解決“住有所居”而不是“住有所房”,如果把很多廉租房用來出售,很可能會擠壓普通廉租房的空間,最終使那些真正的低收入者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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