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6日電/在今年3月四川格爾登寺藏族僧人彭措自焚事件中涉嫌故意殺人的三名僧人已被提起公訴。
新華社報道,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馬爾康縣人民法院25日發佈公告稱,將分別於本月29日、30日公開開庭審理此案。馬爾康是阿壩州州府所在地。此前,馬爾康縣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這三名僧人提起公訴。
這三名僧人的名字分別叫仲周、澤讓旦真、旦純,都是四川阿壩州阿壩縣格爾登寺的僧人。
檢察機關指控,澤讓旦真、旦純共謀策劃,積極鼓動、幫助彭措自焚並致其死亡;仲周在明知彭措已嚴重燒傷急需治療的情況下,仍將其轉移、藏匿,阻止救治,導致彭措因體表大面積燒傷、延誤救治而死亡。這三名僧人均以故意殺人罪被提起公訴。
此案檢察官鄒剛軍說:“眾所週知,生命權是一個人的最高人身權利,它是公民行使其他權利的基礎,是受我國刑法保護的公民最高權利之一。這三名僧人均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權。”
今年3月16日,格爾登寺僧人彭措在阿壩縣城一條街道上自焚後,被僧人藏匿達11小時之久,由於拖延了搶救時間,於17日凌晨在當地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