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謀欺詐可囚14年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詐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任何人士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亦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15萬元及入獄14年;任何人士如簽署虛假的通知以促致達成婚姻,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7年;任何人士如作出虛假法定聲明,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兩年;而干犯重婚罪行的人士,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七年。
此外,由一段虛假婚姻所引伸出來的其他法律後果可能非常嚴重。市民切勿貪求“搵快錢”而以身試法,參與假結婚的罪行。
發言人重申:“內地人士如以假結婚手段取得單程證來港,一經發現,不論其居留香港年期長短,均會被依法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亦會被遣返原居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