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14日電/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表示“要將台灣共識立法”,刻正訪美的台灣加油讚執行長金溥聰表示,“中華民國憲法”是“國家”的基本大法,就是最高的台灣共識,當蔡英文說“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游錫堃說“中華民國”是虛構”的,請問蔡英文有尊重“中華民國憲法”這個台灣共識嗎?如果不承認“中華民國”政府、不尊重“中華民國憲法”,還能制定什麼“台灣共識”呢?
聯合晚報報道,金溥聰強調,“九二共識”就是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主張“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也就是堅持“中華民國”“主權”,這早就是立憲層次的台灣共識,蔡英文如果連“中華民國憲法”都不尊重,如何談立法?
金溥聰說,就算要蔡英文所謂的“台灣共識”立法,但蔡英文至少也要負責任的把她主張的台灣共識的內涵說清楚,不能只是一個空洞的名詞而沒有內容。
他強調,馬英九在2008年選舉,主張“不統、不獨、不武”以及“九二共識”,這就是馬英九提出的“台灣共識”,內容清楚明確,請問蔡英文主席主張的“台灣共識”內容是什麼?是“正名制憲”?還是“中華民國流亡論”?蔡英文說要“立法”,至少要把“法案內容”說清楚講明白?
金溥聰指出,三年前馬英九主張“九二共識”與“不統、不獨、不武”最後獲得勝選,這就是“民主國家”下的主流意見,接近於“台灣共識”,請問蔡英文,民主國家的共識,某種程度上就是“少數服從多數”以及對“主流民意”的尊重,這是“民主國家”的ABC,蔡英文難道連這最基本的民主原則都不尊重嗎?
“蔡英文要談立法,至少要先自我面對民進黨過去在‘國會’殿堂‘少數霸凌’的不良紀錄”,金溥聰說,民進黨不肯用基本民主遊戲規則的多數決來推動立法,一方面破壞立法的議事精神,破壞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原則,一方面又說要立法。這會不會很矛盾?人民都睜大眼睛在檢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