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要解決“土地財政”問題,使房地產價格回歸正常,唯一正確的辦法只能是通過新一輪的中央與地方的稅收分配改革和調整,增加地方政府收入,逐步降低其對賣地收入的依賴。試圖以反市場的行政手段來抑制甚至逆轉土地要素的市場化程度,結果注定只能適得其反,並傷害到國家整體的市場化改革。
關於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設,眼下大多數地方政府採取的辦法是不經過招標,直接委托其下轄的國有房地產開發企業完成這些保障性住房的建設項目,近來不斷被曝光的情況告訴我們,其中亂象頻生。
文章稱,無論是經濟適用房還是廉租房,都應該以貨幣配售、配租取代實物配售、配租。這樣,既不會對現有商品房市場造成衝擊,對政府歷來高調要求的“穩定樓市”目標的實現也有好處,也給了受資助者和房產提供者無限的自由選擇的機會。也只有這樣,政府才能既不干擾自發調節的市場秩序,又得以巧借市場之力解決市場自身無法解決的社會公平問題。當然,如何發放貨幣補貼則是一項需要精心設計的程序,不過這是另外一回事了。
即便政府必須向這些困難家庭提供實物幫助,也應當在公開的土地市場上讓所有的開發商平等地競標這一“政府採購”的機會,政府要做的,只是設定保障性住房的各種標準,然後向市場化的地產開發企業開支票而已。只有這樣,才能達到我們前面已經提到的目標:花最少的錢得到最多最好的保障性住房。
文章最後表示,我們必須始終牢記一個道理,只有充分和自由競爭的市場才能帶來最高的經濟效率,而不管我們所要做的事情的目的是什麼。至於其他單純依靠市場無法實現的目標,則需要相應的其他機制來共同作用。通過取消市場功能的辦法,非但無助於達到某種道德上更為高尚的目的,反而還會製造出更多新的問題和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