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樂福慈雲寺店內,記者發現,十餘種各式菜刀被碼放在上鎖的貨櫃內,櫃台玻璃上還貼著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2010年的規定:在購買刃長15厘米以上刀具時,要向銷售人員出示身份證件。當記者提出購買菜刀時,店員讓記者直接去收銀台交錢,無需任何登記和證明。
在位於金台北街的一家京客隆便利店,記者搜尋一圈沒有找到菜刀“身影”。店員告訴記者,刀具零售需要許可證,而便利店一般並不具備。但記者在超市貨架仍然發現在售賣水果刀和裁紙刀,尺寸均小於15厘米,店員表示,小型刀具在便利店經營許可範圍內。
在超市挑選廚具用品的李先生對於北京禁賣菜刀的傳聞表示費解。他說:“沒察覺現在菜刀難買。我覺得,菜刀只要不帶上火車、飛機就行,沒必要從超市下架。”
昨天,來自天涯論壇官方辟謠的消息稱,《北京國慶期間超市禁賣菜刀》一貼已證明為《新京報》於2009年9月19日發布的舊聞,報道中援引家樂福國展店一位工作人員的話說,“臨近國慶,他們接到上級命令,‘十一’前和‘十一’期間不得出售菜刀等刀具。”“天涯辟謠”稱,臨近“十一”,這條謠言突然一夜之間出現在各個論壇而非新聞網站,且都沒署上作者,可見居心叵測,希望網友不要被蒙蔽雙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