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美國政府宣布了總額58.52億美元的向台灣出售武器計劃。這是奧巴馬政府第二次做這樣的事了。美方行徑嚴重違反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原則,嚴重干涉中國內政,嚴重危害中國國家安全,損害中國和平統一大業和中美關係,中方表示強烈憤慨和堅決反對。
美國對台軍售是個老問題。長期以來,美國把台灣視為“不沉的航空母艦”,通過售台武器協防台灣,遏制中國。1979年中美建交,美國國會通過所謂《與台灣關係法》,框定了包括向台灣提供防禦性武器在內的所謂美對台“義務”,試圖把兩岸尚未統一的狀況永遠維持下去。
1982年,中美共同發表“八.一七”公報,美方明確承諾“美國不尋求執行一項長期向台灣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灣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數量上將不超過中美建交後近幾年供應的水平,它準備逐步減少它對台灣的武器出售,並經過一段時間導致最後的解決”。近30年過去,美方非但沒有兌現承諾,反而變本加厲售台武器。據不完全統計,近30年來,美方已80多次對台售武,總價值超過400億美元。美方這種背信棄義,不尊重國際關係準則、不履行國際義務的做法,與其自詡的負責任大國形象極不相符。美方每次出台大規模對台軍售計劃,也都不可避免地使中美關係經受折騰,兩國合作受到影響。
我們從未指望在美國的國家議程中,信義會高於利益。但是,即便從國家利益角度看,堅持售台武器對美國也絕非明智之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