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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連署首日冷熱兩分趨勢明朗 仍難作定論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9-23 16:37:23  


  中評社台北9月23日電/為期四十五天的“總統”、“副總統”被連署人徵集連署切結表的程序,於昨日開始進行。宋楚瑜顯得既積極進取,又小心謹慎,其各連署站前反應熱烈,親民黨總部估計首日有三萬連署書進賬。而其他幾個被連署人組別則是受挫,其連署站是“門前冷落車馬稀”,沒有幾人前往連署,只好在“立法院”召開“連署高峰會”,研商合作事宜。由於《“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每一名選舉人(選民)只可為一組被連署人連署,故幾組被連署人研討互相合作,令人感覺滑稽,或許是要研究如何瓜分有可能的支持者,避免造成十二年前有被連署組別無人連署的困境。

  新華澳報今天刊登富權的文章指出,儘管宋楚瑜近日的民調支持度有明顯下滑趨勢,但宋楚瑜卻不為其所動,表現了極為旺盛的進取心。親民黨一早就做好部署,包括計劃在全島各地安排四百個連署站,印刷連署表格等。而且,非常小心謹慎,因擔心受到“中選會”刁難, 在雞蛋裡挑骨頭,事先派人到“中選會”瞭解連署表格的最新式樣,以避免誤用以往表格式樣而遭“中選會”視為廢表,延誤戰機;還出動運鈔車來運送表格。果然,親民黨的謹慎被事實證明是很有必要的,親民黨雖然是在與“中選會”官員確認“中選會”官網的舊式連署書內容未做更動後,耗費十多萬元自行先印製三十萬份空白連署書;但前日在取得“中選會”的連署書才發現,排版字體間距與行距做了細微調整,而“中選會”的工作人員卻要求未來送審的連署書要與“中選會”的版本完全一模一樣,而迫使印妥的連署書全部作廢,必須重新印刷。 

  昨日連署一開始,親民黨在島內各地安排的連署站都反應熱烈,人氣暢旺,不少支持者一拿就是幾十份,甚至上百分連署書,要分送給親朋好友一起連署。許多民眾都表示很欣賞宋楚瑜肯做事,而且也很有能力,在省長任內做了許多事,大家應該給有能力的人一個機會。據親民黨中央估計,昨日首日連署就達到三萬分。倘以此速率計算,四十五天就是一百三十五萬人,完全可以實現宋楚瑜“超過一百萬人連署就必定參選”的預期目標。

  但是,親民黨中央的估算可能會過於樂觀。因為頭幾天前往連署者,多數是親民黨和宋楚瑜的“鐵桿死忠”,這些人都參加連署後,就將會熱潮退燒,難以為繼。親民黨似乎也看到了這個問題,因而宋楚瑜已決定再以“全省走透透”,來激起遊離選民們對當年“宋省長”的勤政和業績的懷念,而參加連署。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民進黨表面上發出了不准其黨員為宋楚瑜連署的禁令,但實際上黨員們都樂見其成,認為可重演二零零零年“連宋相爭,陳水扁得利”的一幕。他們認為,黨中央的禁令僅是口頭喻示而已,且沒有“罰則”,因而阻擋不住他們去為宋楚瑜“灌水”,以鼓勵宋楚瑜參選到底。即使自己不便親身去連署,也將會動員那些不是黨員的支持者去連署。而以民進黨只有四十萬黨員,但卻擁有五百萬人的選票基本盤計算,確是具有號召非黨員支持者參與宋楚瑜連署的廣大空間。為此,據報導,高雄市就有人喊出單筆至少幫宋楚瑜連署一千份。

  與為宋楚瑜連署的熱烈相反,其他五組被連署人則是冷冷清清,急得“阿嬤”許榮淑昨日要邀請其他幾組被連署人商談合作,並痛斥連署“門檻”過高,及須繳交百萬元保證金。看來,他們既是擔心徵集不到法定的二十五萬七千六百九十五張連署表格,也是痛心百萬元保證金將會被沒收。

  實際上,二十五萬多張連署表格的指標,必須在四十五天內徵集完畢,必須平均每天徵集到五千七百多人的連署,而且還應是“合格品”,如有幾張是不符資格者,就將喪失資格。而昨日有的被連署表格只有幾人領取,更多的是選民們則是“側側膊”地走過。這幾個組別要想跨過“門檻”,確實很難。

  許榮淑在黨派屬性上,應是屬於民進黨前主席許信良這一派,亦即“美麗島系”中的“新動力”。而許信良二零零零年也是已連署方式,與新黨的朱惠良搭檔參選,在法定時間內向“中選會”提出了三十四萬八千一百人的連署表格。“中選會”經審核後,刪除不合格的六萬三千二百零一人,符合資格的連署人數為二十八萬四千八百九十九人。這是除宋楚瑜、張昭雄一組外,另一組能跨過“門檻”的。而其他各組,除鄭邦鎮、黃玉炎一組提出只有一人的連署書之外,其餘章強、梁熾誠;賴正義、李祖傑;邵建興、彭勝遙等三組,就連一份連署書也繳交不出來。看來,今次的李幸長、吳武明;莊孟學、黃國華;高國慶、鄧秀寶和林金瑛、石翊靖這幾種,也將是重蹈覆轍。即使是許榮淑、吳嘉璃這一組,可能會得到許信良的幫助,情況會好一些,但也必將是剎羽而歸。實際上,十二年前許信良只得七萬九千四百二十九票,只是其二十八萬四千八百九十九人的及格連署數的百分之二十七點八,今次許榮淑可能連這也達不到。

  許榮淑等人的批評,其實並無道理。實際上,歐美實行政黨制度的一些國家,是未向無政黨背景的人士提供參選領導人的機會的。台灣地區有連署參選制度,已是照顧到沒有政黨背景人士,或是雖有政黨背景,但由於其政黨沒有參加上次“立委”選舉,或是雖有參加“立委”選舉但未跨過百分之五“門檻”的政黨,也能夠參選,已是夠民主的了。

  而連署制度設下按選舉人比例計算的門檻,是擔心被人濫用選舉和行政資源。實際上,即使是有設門檻,都有人登記申請成為被連署人,卻是提交不出連署書;如果不設門檻,可能會鼓勵更多的根本不具備參選資格的人出來參選,就不但顯得莊重的民主選舉“很兒戲”,而且也浪費大量的選舉資源,增加選舉成本。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二日“大法官會議”釋字第四六八號“釋憲”文”就指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須於法定期間內尋求最近一次中央民意代表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點五以上之連署,旨在採行連署制度,以表達被連署人有相當程度之政治支持,籍與政黨推薦候選人之要件相平衡。並防止人民任意參與“總統”、“副總統”之候選,耗費社會資源,在合理範圍內所為適當之規範,尚難認為對“總統”、“副總統”之被選舉權為不必要之限制,與“憲法”規定之平等權亦無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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