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十周年是不少媒體的焦點,也為公眾人物提供了回顧與反思的平台。但正因為911家傳戶曉,而不少人對恐怖主義研究缺乏深入認知,以致這題目容易被借題發揮,成了香港的“本土特色”。
當中最有代表性的例子,來自特首曾蔭權先生。他在社交網站表示,他個人從911十周年得到的“訓誡”,就是“偏隘、不寬容的思想會滋長仇恨與罪惡”,然後深切體會到能夠在香港這樣一個“和平、包容和多元”的社會生活是多麼寶貴和幸運,再祈願香港市民以至全世界的人,“多了解和體諒別人,從而達至和諧共處”,就是對911死難者的最好致敬。
推論無限上綱 值得擔心
抽空而言,以上說話並無錯誤,曾先生對國際議題關注也值得肯定。問題是特首講述911恐怖襲擊的話,和政府中人談及近年社會抗爭手法的“訓誡”如出一轍,也和早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批評八十後“關起門來做皇帝”、不接受其他人意見、發展下去可能出現美國槍擊案等“訓誡”如出一轍。這推論假如無限上綱,值得擔心。筆者有不少在政府、警隊工作的朋友,真心相信911策劃者和香港示威者只有“程度上的差別”,因為“他們都是通過剝奪其他人權利來弘揚自己相信的理念”,從而推論任何形式的激進抗爭,都有成為恐怖主義的傾向。愛國媒體近月把香港示威者和美國3K黨類比,正是以上思維的產品。
反觀在國際社會,就算政府多麼討厭類似抗爭,也不會如此傳達信息。雖然恐怖主義定義多達數百,但無論哪個學派,都會明白兩者有根本分別,並多有下列共識﹕恐怖分子是通過製造集體的心理恐慌來傳訊,作為其組織或網絡的政治行動宣言;他們不時選擇與官方、政府職務無關的對象,特別是與其“理念”沒有直接關係的平民,來加強恐怖效果。把“不和諧”這個主觀感覺,和“公眾恐慌”這項恐怖主義定義等量齊觀,只是香港政府的習慣,絕非國際社會慣例,正如好些海外議員有公開打架的往績、NGO示威會有零星流血,他們會被批評破壞和諧、可以被法律制裁,但成熟的公民社會,絕不會輕易賦予他們恐怖分子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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