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4日電/根據2008年1月1日起實施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帶薪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帶薪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帶薪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也就是說,我國職場人每年帶薪休假天數在5-15天。
據錢江晚報報道,調查顯示,帶薪休假在現實中大打折扣。在受訪的職場人當中,只有三成人每年享受帶薪休假;有21.8%的受訪者雖然符合享受條件,但從沒享受過帶薪休假;另外有26.3%的受訪者“偶爾享受”帶薪休假。
調查顯示,對自己的休閒狀況感到滿意的職場人只佔兩成多,超過四成人感到“不滿”。
在關於“錢”與“閒”的四種關係(有錢有閒、有錢沒閒、有閒沒錢、沒錢沒閒)中,近三成的受訪者選擇了“有錢沒閒”。
調查顯示,“工作忙、壓力大,可自由支配的時間太少”、“個人和家庭的收入狀況所限”、“帶薪休假制度不完善”是影響職場人休閒滿意度的三大因素。
一沒閒,二缺錢,制度又不給力,是自稱“壓力山大”的職場人必須面對的殘酷現實。
此外,本次調查顯示,中國帶薪休假的軟肋在私企僅六成私企員工表示,其單位按照或高於國家現行標準執行帶薪休假。而在行政機關,這一比例達到98.2%。
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和外資企業,該比例也分別達到了97%、96.5%和9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