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0月5日電/“內政部”與“農委會”正在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農委會”提出“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草案,明確規範“農民”資格,讓真正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才能興建農舍,讓農地真正回歸農用,也導正農舍興建亂象。
聯合晚報報導,但草案一出引起建商極大反彈,還引發建商齊上凱道抗議,影響層面廣,“內政部”與“農委會”一連開了多次會議,反覆討論條文,至今仍沒有結果。
根據“農委會”“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草案規劃,興建農舍的申請人一定要從事農業,不可以有從事農業以外的專任職務,而且農業以外的年總所得要低於新台幣50萬元者、且夫妻不可以同時擁有有頂蓋的建築物。修正草案明確訂定3個限建條件,限制申請蓋農舍者的身份,讓非農民者不可以再任意炒作農地房產。
“農委會”計劃,此草案適用於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森林區與山坡地保育區等4大類農牧用地,共有77萬公頃。而這4類以外的農牧用地,則沒有限制農舍興建。
“農委會”官員表示,目前有63%的集村農舍都蓋在特定農業區的優良農地,可配合的耕地卻有64%分布在山坡地保育區內。所以,現行亂象是優良農地上都蓋豪宅、做民宿、蓋KTV ,但真正耕作的土地,都在極為偏遠的山區。“農委會”希望透過修正草案,限制農舍興建資格,讓農地回歸農用。
但草案一出,幾個月來,過去擁有大批農地的建商首先發難,還到凱道抗議,幾次“內政部”與“農委會”召開的公聽會上,溝通氣氛極為火爆。不過,農政官員表示,“內政部”與“農委會”間針對草案已經有共識,但具體結論仍在討論中。
官員也說,如果草案可早日通過實施,軍公教人員等專業人士興建農舍的資格完全排除,蘇嘉全的農舍是否合法,“就沒有爭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