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扼腕的是,從其家族在屏東的所作所為,包括農宅違規、祖墳侵佔、農地辦夜市、採砂石,及最新爆出的封路坑殺老農“袋地”等,幾乎全都是在破壞農地、侵害水土,與民進黨“愛鄉愛土”、“農地農用”的口號背道而馳;他及家族若是對農業和土地有真感情,怎麼會忍心把那些農地搞成那副景象,同時還拿“狗籠農舍”林立的荒謬景象來為自己的豪華農舍辯護?蘇嘉全在此事上最讓人失望的,就是欠缺誠實面對問題的態度,完全沒有廉恥心與犯罪感。
不僅蘇嘉全如此,民進黨在為他辯護時,也表現出一味袒護、不問是非的姿態。例如,一方面把“農民”資格說成毫無限制,另方面竟說蘇嘉全的“農地”只是“廢耕”而已。這種硬拗的態度,不僅無助於幫蘇嘉全解套,反而暴露了民進黨的雙重標準。去年中科之爭,苗栗縣府在大埔出動怪手開挖農田,那一剷,被民進黨形容為何等兇殘的國家暴力;那麼,蘇嘉全在農地上興建豪宅和假山、庭園的過程中,曾經出動多少挖田怪手,民進黨卻竟然還力挺蘇嘉全,這是何其醜陋的雙重標準!
社論說,更諷刺的是,在蘇嘉全藉陳瑞仁的農具間作了一番不倫不類的比喻後,最後只證實:陳瑞仁是一個嚮往回歸田園的檢察官,而蘇嘉全則是個利用特權徵逐“低成本/高奢華”的假農民。
若要認真地說,蘇嘉全的豪華農舍的確該拆;且應主動拆,不必等“會勘”。如果像這種自硬體至心態皆是別墅級的“農舍”,事後只要刨開柏油路面及補種幾棵金桔即是“合法”,這豈是“副總統”級人物應有的社會示範?對蘇嘉全及民進黨而言,不能只想以形式條件來補救不合法,重要的是須展現應有的廉恥心及悔過態度;拆掉那座豪華農舍,如果勝選執政,至少可免蔡蘇背負黑金標籤,也可使《十年政綱》的“農地農用”政策不致窒礙難行。否則,“副總統”能,全台農地當然也能!
社論說,“會勘”未必會有拆屋的結論,但蘇嘉全及民進黨卻不宜讓未來的“副總統”保有這座自硬體至心態皆極可議的豪華農舍。與其補種金桔而貽人笑柄,不如乾脆立即主動動手拆房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