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供:體罰後與狼狗同籠
根據10多名被告人的當庭陳述,他們被捕後,被送進了南陽警犬基地。
據這些被告人稱,其遭受的刑訊逼供包括:毆打、罰跪、灌辣椒水、針扎、坐火箭(把啤酒瓶塞進肛門雙腳需騰空)等,慘不忍睹。
另有兩種極富警犬基地“特色”的方法,一種是把人關到特製的籠子裡,露出頭部,讓警犬來舔臉,命名為“鬼洗臉”;另一種,是把人戴上腳鐐手銬後,和狗關在一起,這被稱為“與狼共舞”。
“我怕被狗吃了,還沒人來給我收屍!”楊金德說,這樣的折磨和摧殘,讓他們大小便失禁,生不如死。
他們稱,在警犬基地被折磨夠了,逼出了警方想要的口供,才被送到看守所。
對於這些被告人的指證,公訴人僅提供了南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第一大隊出具的一份《情況說明》,稱該隊“在辦理楊金德等人涉黑專案過程中,辦案民警在抓捕、審訊等偵查過程中嚴格依法辦案,沒有引供、誘供、刑訊逼供等違法違紀的情況。”
對於辯護方所要求的審訊同步錄音、視頻等證據,公訴人沒有出示。
記者日前前往南陽,實地探訪了這個警犬基地。其位於白河東岸盆窑一片楊樹林裡,大門上還掛有“南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有組織犯罪偵查大隊”的銘牌。
知情者引領記者前往一幢三層建築物查看。一樓走廊全部上有鐵欄杆,所有房間均被厚厚的窗簾遮住,看不見裡面情形。知情者稱,審訊就在裡面進行,特製的籠子就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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