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0月11日電/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蘇嘉全農舍風波未息,連黨內同志也紛紛提出建議,但農舍合法與否,“農委會”槓上屏東縣政府,雙方各自解釋法令沒有交集。
“農委會”主委陳武雄上午在“立法院”重申,蘇嘉全的農舍要不要拆不是“農委會”決定,屬屏東縣政府的縣政權責,對“立委”追問能否捐作公益?陳武雄強調,農地農用為最高原則。
聯合晚報報導,陳武雄上午在施政總質詢回應國民黨“立委”紀國棟質詢時作出以上表示。另外,陳武雄今天準備了一本農地政策管理說明書,他在“立委”質詢時間主動要求說明農舍問題,陳武雄說,“農委會”從2006年起每年都辦理農地政策管理的說明會,每次都會委請縣市政府和鄉公所等業務承辦人員與會,如果有疑義,所有的法規解釋令都在管理說明書中。
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蘇嘉全的太太洪恆珠,究竟是不是“農民”?“農委會”今天表示,根據農發條例第規定,農民是“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自然人”,申請建農舍的人一定要是農民,洪恆珠當初申請建照時身分是否為農民,建照是向地方政府申請的,需要地方政府依照當時情況認定。
屏東縣政府今天回函,把蘇嘉全農舍爭議又丟還“農委會”,“農委會”高層上午以“開會”為由,拒絕發表任何評論。“農委會”官員私下表示,即使法令解釋一切合法,但蘇宅爭議仍“贏了法律、輸了政治”。
“農委會”官員私下表示,農發條例寫得很清楚,所謂農民就是“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自然人”,而根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規定,興建農舍的申請人要是“農民”,關鍵在洪恆珠申請農舍建照時,是公務人員還是農民。
官員表示,蘇妻申請農舍建照時身分是否違法?有沒有農地農用、實際耕作?全都由地方政府認定核可發給證照。屏東縣政府在蘇宅爭議發生時,第一時間大動作召開記者會,說明蘇宅“一切合法”,現在又何以回函要求“農委會”解釋“農民身分如何認定”、“90%農用如何認定”、“需要種什麼植物才符合經濟效益”。官員說,法令只規範大原則,細項很難窮盡,即使要鑽法律漏洞,最後法律上可能贏了,但“政治上也輸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