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公佈的幸福廣東指標體係,便在某種程度上實現抽象的“幸福”的具體化、指標化,不僅有“就業與收入”、“教育和文化”、“醫療衛生和健康”、“社會保障”、“消費和住房”等客觀指標,還有“個人發展”、“生活質量”、“精神生活”以及“社會公平”等等主觀指標,從不同角度、較為全面地反映人們的生活質量。
記者留意到,像城鎮保障性住房任務完成率、每萬人持證社工數、每萬人行政效能投訴量、信訪案件按期辦結率、萬人治安和刑事警情數、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涉及民生重大決策的民調率和聽證率等較為新鮮的又與民生息息相關的二級指標也被納入其中。
學者籲增公平指標
指標體係的公佈引發廣泛關注,廣東省政府參事、省委黨校副校長陳鴻宇指出,體係總體上看比較完備,但一些二級指標還稍顯粗糙,要進一步細化,避免出現“被幸福”的情況。
廣東省社科院教授丁力則認為,“幸福廣東的核心是公平,比如對教育大家很重視,投入很大,但問題是會不會出現不均衡狀況。我感覺還應該在每個項目裡面增加一個公平指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