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0月14日電/二次金改案二審逆轉,陳水扁、吳淑珍夫婦與兒子陳致中、黃睿靚夫婦遭判刑。陳致中今天表示,對這項判決絕對無法接受,一定上訴到底,爭取清白。
陳致中並表示,參選“立委”本來就有心理準備,不管打壓如何不公平、不合理、惡質或粗魯,他會面對任何打壓與打擊。
中央社報道,正在服社會勞動的陳致中,中午利用休息時間在高雄監獄外舉行記者會。他說,絕對無法接受這項判決,因為是百分之百的政治判決、受污染的判決,判決中看不到法律,只看到政治;看不到證據,只看到完全無掩飾的鬥爭;看不到真相,只看到一定判決有罪的成見。
陳致中指出,高院合議庭以“總統實質影響力”作為有罪判決的主要依據,這個理由非常離譜、非常不合理,將“總統”職權無限上綱,如此以後公務人員如何做事?隨時可能因“總統”的實質影響力所及而被安一個罪名,這是很離譜的事。
陳致中說,每次有扁案被判無罪後,馬上就重判下一個案子。外交零用金案於去年6月1日判無罪,“國務機要費案”在6月11日就重判20年;二次金改案於去年11月判無罪,馬英九在11月7日宴請司法首長,直說司法判決不符人民期待,馬英九曾聲稱不干涉個案、不干涉司法,卻公開說判決違背人民期待。
他表示,緊接著“最高法院”對龍潭案與陳敏薰案破天荒自為判決,判處陳水扁19年徒刑,直接入監服刑。“國務機要費案”更一審今年無罪判決後,昨天又重判扁18年。這些判決若沒有政治力控制,3歲小孩也不相信,太粗魯、太明顯。
陳致中指出,台灣有個現狀很嚴重,就是法律未明確規定的被當作政治鬥爭的工具,尤其最近國民黨“立委”邱毅攻擊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蘇嘉全農舍,這是農地農用法律未規定清楚,是歷史共業,選舉時就被用來攻擊、抹黑;“國務機要費”、特別費、政治獻金也是如此。
他表示,政治獻金本來是合法,沒想到政治獻金法被用來做政治鬥爭工具,針對性判決。他無法接受立法從嚴、選擇性執法,一定上訴到底,絕不屈服。選擇屈服或勇敢面對,台灣人民明年1月14日有決定的權利,只有政黨輪替,台灣司法才能改革。
陳致中並表示,遭判刑新聞不敢讓阿嬤知道,怕阿嬤擔心兒子、媳婦、孫子與孫媳婦全被捉進去關;他女兒才3、4歲要由誰照顧?這是不敢想像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