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7日電/郭美美事件就像一柄雙刃劍,一面導致公眾對中國慈善事業信任度的下降,一面推動著中國慈善事業忍痛前行。
據東方早報報道,繼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捐贈信息發布平台發布後,中國紅十字會有望推出另一制度性改革舉措。中國紅十字會秘書長王汝鵬近日對早報記者表示,中國紅十字總會從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IFRC,簡稱國際聯合會。注:和平時期,國際紅十字會運動包括三大組織:活躍在局部戰爭地區、行使戰俘救助使命的紅十字國際委員會;186個國家的紅十字會、紅新月會;協調各國紅會組織跨國救援的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收到一份長達42頁、名為《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與企業合作的政策》的指導意見,並在此基礎上已制定出了中國版本,修改好後將正式公布,但他未進一步透露該指導意見的詳情。
昨日,原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司長、現任北京師範大學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接受早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非常支持中國版紅會與商企合作原則的出台,並建議這份文件在鼓勵慈善基金實現增值保值、以及企業與紅會合作的透明度方面做出詳細規定。
必須明晰
和企業合作的邊界
在王振耀看來,面對因紅會和企業不規範合作所引發的郭美美事件,中國不能飲鴆止渴,試圖割裂慈善組織與企業的關係,而是應該制定相應法律法規對其規範,引導商業慈善事業的發展。
“市場化運作的公益項目不僅要讓慈善組織獲得資源,不花錢辦好事;也要讓承辦企業有一定的回報,保證可持續性,實現雙贏。”王汝鵬說。如何實現他所說的雙贏?上述醞釀出台的中國版指導意見或許可以給出建議。王汝鵬告訴早報記者,中國紅十字會從IFRC所拿到的指導意見全稱叫《紅十字會與紅新月運動與企業合作關係政策》,是2005年11月28日IFRC國際代表會議通過的修訂版本。
王汝鵬特地強調:“這份文件並不是專門針對中國紅十字會所制定的,也不是新文件。國際紅十字會作為國際組織,會定期召開大會就紅十字運動發展方向、運動成員面臨的共同問題和挑戰進行研究並形成決議,這份文件即是2005年的一份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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