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0月18日電/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蘇嘉全宣布將屏東農舍捐給屏東縣長治鄉公所,“農委會”強調,農舍合不合法與是否捐出是兩回事情;若鄉公所接受蘇嘉全捐贈農舍,還是要處理農舍合法性問題。
蘇嘉全今天宣布,將屏東農舍、包括建物和土地,都捐給長治鄉公所,做為農業公益使用,而他和家人將在最短時間內搬離。
中央社報道,“農委會”官員今天對記者表示,蘇嘉全宣布把農舍捐出,“‘農委會’尊重他的行為”,但一切依照規定處理,農舍合法與否和是否捐出是兩回事,屏東縣政府“該查的東西還是要查”。
官員進一步指出,如果蘇嘉全把農舍捐給長治鄉公所,就必須概括承受所有查核結果,一切依照區域計劃法法規辦理;若農舍非農用,違法使用,可以處以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甚至可以拆除。
對蘇嘉全農舍爭議,“農委會”9月19日與10月4日兩度去函屏東縣政府,要求說明農舍是否合法使用,屏東縣政府於10月12日回函,但回函中並未說明農舍合法與否,公文主旨是希望“農委會”能夠與屏東縣政府聯合會勘農舍,“農委會”於翌日再度去函屏東縣政府,要求說明農舍合法性,而屏東縣政府迄今尚未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