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芙蓉區檢察院偵查查明,梁建寧在擔任湖南省藥檢所副所長和參與藥品集中採購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後30多次收受他人賄賂近80萬元。另外,梁建寧利用其負責藥品質量層次審核的職權,違反規定為藥商夾帶資料進標書,為其變更藥品質量層次,使得相關藥品得以審核通過、中標,造成了惡劣影響。據介紹,通常像麻醉劑、生理鹽水這樣的普通藥品,藥商只要給一兩萬,就能將質量層次提高。
一年內受賄達30餘次
由於之前已基本將所有證據查清,芙蓉區檢察院在12小時內突破了梁建寧口供。據了解,僅2009年至2010年一年時間內,梁建寧就接受了40人的行賄。案發後,梁建寧的妻子從家中拿出了30多萬現金和近50萬存款,送到了檢察院。目前,所有贓款已全部被追回。
這是芙蓉區檢察院第一次直接初查、未使用紀委雙規手段、在法定的傳喚時間內突破口供的瀆職案件。目前,芙蓉區檢察院以梁建寧涉嫌濫用職權、受賄,已向芙蓉區法院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