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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公投之說畫蛇添足,馬聰明反被聰明誤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10-23 11:17:06  


 
  但豈料“聰明反被聰明誤”,卻是授人以柄,被民進黨抓住了“公投”的話題“打蛇隨棍上”,發動“修改公投法”的反擊攻勢,就連 一直拒絕“雙英辯”的蔡英文,也趁機跳出來,要求馬主席在一星期內,啟動《公民投票法》修法的兩黨協商,並在“立法院”本會期結束前,完成將“兩岸政治協商須經公民投票”的法律機制納入《公民投票法》的修法工作,確立未來行政部門推動任何兩岸政治協商,事前都必須提交“公投”來取得人民授權,協商結論也必須經過“公投”,讓台灣人民做最後的決定。民進黨中央更是於昨日上午公佈民調,聲稱高達百分之八十二點七的民眾同意“台灣前途或現狀改變都須由全民以公民投票決定”,就連泛藍選民也有高達百分之八十一點四同意改變現狀要“公投”,“公投”幾乎是改變現狀的共識。這就令到馬英九由原先掌握選戰尤其是兩岸議題的主動權,驟然翻盤處於騎虎難下,被民進黨牽著鼻子走的窘境。

  文章說,實際上,“公投”是民進黨的“神主牌”之一,因為“公投”的本質就是以“台灣是主權國家”為內涵的“主權在民”。為此,以中國國民黨為首的泛藍陣營,一直是強烈抵制“公投”尤其是“公投入憲”的。儘管在“SARS”襲台後所形成的不利社會政治環境中,藍軍為了搶佔主導權,而搶先提出了“藍版”《公民投票法》法案,堵絕“綠版”《公民投票法》法案要將“改變國土現狀”列為“公投”內容之路,也設置了很高的“門檻”,使“公投”難以過關。這也是先後三次六題“公投”都遭到否決的主要原因,更是民進黨千方百計要修改《公投法》的唯一動機。

  而馬英九提出簽署《兩岸和平協議》必須經過“公投”,這就為民進黨要趁機修改《公投法》,以便塞上降低“門檻”的私貨,及將“國土變更”列入“公投”內容,為便於今後發動“台獨公投”或“入憲公投”之類分裂國土的“公投”,提供了籍口。實際上,上述蔡英文、陳水扁、蘇貞昌三人的訴求,都是出於此目的,更是將了馬英九的一軍。

  由此可見,馬英九此舉是畫蛇添足,多此一舉。其實,按照台灣地區現有的“憲制”設計和法律規定,即使馬英九的“簽署兩岸和平協議”之說,不是選舉語言,而是出於真正的政治理念,也是根本不需要經過“公投”的。這是因為:

  一、馬英九在最初提出“簽署《兩岸和平協議》”時所附帶的“三個條件”,其中“民意支持”、“國會”監督”這兩項,就已是尊重民意的做法。如果說,單憑民意調查不能確定是否獲得大多數民眾支持的話,“立法院”是代議政制下的間接民意,也是台灣地區的最高民意機關,能夠通過“立法院”的“審查”,就等於是取得多數民意的支持了。何況,即使是“公投”,也是以相對多數為有效,並非是採用絕對多數的共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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