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31日電/首爾中央地方法院31日針對前總理韓明淑(67歲)收受非法政治資金案,判被告韓明淑無罪。
去年7月,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以涉嫌違反政治資金法,向法院起訴前總理韓明淑,指控被告於2007年從H建設公司代表韓某(53歲)處收取9.7億韓元。
韓聯社報道,法官在法庭上表示,檢方主張韓某向韓明淑提供賄賂,但這一主張沒有可靠證據,並宣布被告無罪。
法院指出,可以證明韓明淑收受賄賂的唯一的直接證據是韓某的證詞,但其證詞有不符合客觀事實的部分,而且缺乏一貫性和邏輯性。法院還認為,韓某的陳述有躲避更多起訴的嫌疑,因此不能看作是可靠證據。
法院還表示,韓某的秘密賬簿和債券回收目錄可以成為他籌集非法資金的證據,但不能成為向韓明淑行賄的證據。
2010年4月,H建設倒閉後因詐騙等罪名而入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