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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土系統犯罪為何前“腐”後繼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11-01 11:42:52  


 
  在去年3月底結束的全國國土資源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上,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聲色俱厲地指出,對於腐敗,要改變以往按部就班、零敲碎打的做法,而是要大喝一聲、猛拍一掌,堅決遏制腐敗的滋生蔓延。徐紹史還指出,這是一場攻堅戰,也是持久戰,要用兩到三年的時間遏制住腐敗易發、高發的勢頭,並力爭局面盡早有所改觀。

  針對國土資源系統易生腐敗的現象,國家監察部執法監察室主任傅奎認為,從根本上,都是權力過於集中而得不到有效制約造成的。他提出了三點意見:首先,要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把能夠交給市場的堅決交給市場,最大限度地壓縮行政權力行使的空間;其次要積極推進監督措施,堅決防止少數人掌握權力,更多地採用集體會審制等陽光措施;最後要及時查處重大涉及土地犯罪案件,曝光這些案件。

  10月28日,記者就如何有效預防、懲治涉及土地腐敗問題採訪專家學者。清華大學法學院法律與社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高鴻鈞教授針對國土官員腐敗一針見血地指出,這涉及到土地招投標制度本身,就是要有制約,整個過程要透明,相關信息必須公開,必須要講程序,程序要公平公正。高鴻鈞強調,最為重要的是要實行問責制,不但要問責違法者本人,更要問責主管領導。

  浙江大學中國地方政府創新研究中心主任陳國權教授認為,首先要建立土地合理配置制度,以避免個人利益對國家利益造成侵害;其次是在土地資源配置的決策層面要科學化、制度化,要通過決策制度化加強對相關官員的制約,形成切實可行的制約制度。

  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汪振江則認為,我們國家目前關於反腐敗的法律法規並不缺乏,針對近年來高發的涉及土地的官員犯罪行為,必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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