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種:真窮
長期失業的,年老多病的,無家可歸的,還有偷渡到美國打工,歸還欠下“蛇頭”的債務的。美國媒體曾經報道過一些非法移民的慘狀:住在“籠子”一般的簡陋房屋內,“私人空間”只有一張床,每天除了打工再無別的生活。
第二種:假窮
美國稅高,不少人千方百計逃稅。明明開著幾家餐館,靠著會計師的“幫忙”,硬是成了“低收入者”,拿著政府福利,住著政府公寓,在統計局的數據中他們也是“窮人”。不過,他們的錢都是“見不得人”的,不能存銀行,就一沓沓地放在家中的保險櫃裡。
第三種:新窮
這是從中產階級滑向窮人行列的人。金融風暴過後,華爾街滿目瘡痍,大批金融業從業人員失業。工作丟了,但是房屋貸款、汽車貸款、孩子上私立學校的學費等開支一樣都不會減少。有的人靠儲蓄勉強支撐,撐不下去的就得賣房子。
第四種:願意窮
這些人可謂社會的寄生蟲,不願意去工作,因為低收入工作賺不了多少錢,還不如領取政府的失業救濟金。靠著政府的福利,養家糊口沒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