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當前台印關係的特點與走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12-15 00:45:12  


 
  台印經貿關係的發展主要受兩方面因素的推動。一方面,台印經濟互補性強,經貿合作存在切實的提升空間。台“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印度擁有豐沛的人力資源與龐大的內需消費潛能,為台灣在後ECFA時代必須爭取的新興市場,且台印雙方產業具高度互補性,政府應全力促進台印雙邊經貿交流,並強化雙方企業的連結互動。(注9)台灣是典型的外向型經濟,能源資源主要依靠海外市場,但在技術、硬體、管理人才方面有很強的競爭力。印度則是內需型經濟的代表,具有國內市場廣闊,科技人才資源豐富,勞動力成本較低等優勢。根據台“經建會”的2011年報告,印度有5家以上綠能廠商邀請台灣旭能光電參與印度太陽能設施的設計;印度JSW鋼鐵預計採購中鋼電磁鐵,並尋求與台灣太陽能廠商合作引進太陽能技術;印度知名的TATA集團則表達對台灣電動大客車技術及大陽能光電技術的合作興趣。(注10)

  另一方面,印度對台商的吸引力日漸增強。一段時期以來,基於地緣、市場和勞動力成本等考慮,台商海外投資主要集中於中國大陸的福建、廣東、江蘇等地。近年來,隨著中國國內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和勞動力成本的上升,尋找新的投資目的地和市場,成為台商面臨的現實問題。作為新興崛起大國的印度擁有巨大的市場、廉潔的勞動力成本和大量高技術的專業人才的優勢。目前在印經營貿易與製造業的台商約為60餘家,如果加上自美國等第三地迂回前往印度投資的台商計算在內,以及正在進行中的投資案,總金額將超過10億美元,投資涵蓋的領域包括通訊、機械、貿易、運輸、營建、金屬、制鞋、農漁業等,其中尤其以通訊產業比重最大。(注11)台當局“經濟部”自2003年起將印度列為“全球出口拓展計劃”中的主要目標國家。依據台“經濟部”的調查報告顯示,在台商選擇對外投資佈局的地點中,除以中國大陸最受青睞外,其餘受到台商屬意的投資地點中,印度排名第二,其次為越南和捷克。(注12)

  2010年3月,印度外交部長克利希納(S.M.Krishna)首度公開表示支持與台灣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TA)。他指出,印台之間正在進行自由貿易協定的可行性研究,印台雙邊的貿易額已經超過60億美元,雙方應該在某種架構下直接交流,現在正是最佳時機。印度外交部東亞司司長班浩然在回答記者問時,明確表示雖然中國是印度第一大貿易夥伴,但目前並不是印度和中國洽談FTA的正確時機,印度和台灣地區簽FTA則有可能。(注13)目前印度和台灣剛就FTA的可行性進行評估,這只是跨出第一步,距離真正簽署還有一段漫長的路,但是這一議題已成為島內最熱門的話題。馬當局希望籍與印度磋商自由貿易協定的簽署,不僅尋求台印經貿關係的重大突破,而且也能夠達到平息島內綠營對馬英九“親中”批判聲浪的目的。

  台印科技合作不斷深化

  台灣科技的高速發展得益於台灣成功的科技和產業政策,對外科技合作政策是其中重要的組成部分。一直以來,台當局都在積極利用台灣以外的科技資源,提升科技水準,對促進其外向型科技起到了重要作用。台當局“國家科學委員會”為了強化台印的科技交流合作,於2005年8月在新德里設立駐印度代表處科技組,負責開拓台印科技交流,加速推動台印雙邊的科技交流合作。台印雙方的科技交流主要有以下表現:

  (一)建立合作機制。“國科會”在印度設立科技組之後,積極與印方相關單位進行磋商,討論如何建立官方的合作架構。2006年,雙方決定以駐外代表處名義代表台印雙方簽署協定,並以“國科會”與印度科技署作為實際執行單位。台印雙方於2007年正式簽署《台印科技合作備忘錄》,使台印科技合作交流進入全新的發展期。該協定是台印之間的第一個科技合作協定,也是台印1995年互設代表處以來第二個雙邊正式協議。

  協議規定成立“台印聯合科技委員會”,這個委員會並沒有固定成員,但每次會議前由“國科會”與印度科技部從相關領域選派代表,共同討論該年度的合作活動專案及內容。目前雙方已經輪流在台北與新德里舉辦過三屆“台印科技合作聯合委員會”,有效地規劃推動了台印科技活動。

  (二)搭建合作平台。為使台印學者可以分享彼此研究成果及探討共同合作的可能性,台“國科會”一直致力於搭建合作平台。目前“國科會”主要是通過兩種方式加強學術交流。一是選定共同興趣領域,舉辦台印雙邊研討會。自印度科技組成立以來,先後舉辦過“地震工程”研究會、“納米科技”研討會、“功能性基因體”研究會、“有機化學”研討會、“太陽能及燃料電池”研討會、“熱帶及傳染疾病”研究會、“智慧晶片”研討會等,這些研討會為相關領域的研究學者提供了互動與合作的平台。(注14)二是利用既有的國際交流活動,提供接觸機會。台“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的“建築物耐震設計國際訓練班”、儀器科技研究中心開辦的國際訓練班等,這些培訓班每年開放選拔適當的印度的專家學者與會,主動增進交流機會並為印度研究人員與台灣研究團體建立聯繫管道。

  (三)推動共同科研計劃。在建立合作機制及交流平台後,台當局的最終目的是期望台印科技人員能夠共同合作,並產生具體的研究成果。因此,“國科會”與印度科技部自2008年開始徵集台印共同研究計劃案,以鼓勵台印學者進行實質合作研究。2009年1月首次通過11件計劃案,涉及地震科學及工程、有機化學、結構生物學及功能性基因體、納米科技等高科技領域,並且自2009年3月開始執行,為期三年。鑒於首次徵集共同研究合作計劃相當成功順利,台印又於2009年5月再度徵集台印合作計劃,並擴大到資訊技術、能源開發、傳染疾病等領域,並於2010年1月正式核定通過資助12項計劃案。在2011年第三次共同研究計劃的徵集活動中,已將資助專案擴大到15項,台印雙方共有38個科研團隊同時進行台印研究合作案,其規模與範圍均為歷史最高紀錄。(注15)除了科研專案合作外,台印雙方目前正在研擬更大規模的“年輕學子實習案”,以資助大學與研究所年輕學者參加短期實習,旨在擴大台印學者交流的年齡層,塑造台印青年精英的溝通與認同感。

  台印科技合作已經從一般性貿易向共同研發、共同產業化方向轉變,創新科技合作成為台印經貿往來新的主導力量。同時,由於台印都面臨著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科技對於優化雙方商品結構,提高商品品質,增強國際競爭力都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台印雙方的科技交流合作已建立互利互惠的合作範式,可以預期的是,這種合作範式在未來呈現加速推進態勢。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