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原則協議從本質上來說仍然屬於中越兩國高層南海問題共識的範疇,是對之前兩國高層南海問題共識的繼承,既強調了妥善處理和解決海上問題事關兩國關係大局,事關地區和平、穩定,又指出了解決海上問題需要循序漸進,先易後難。
同時,該原則協議在之前兩國高層南海問題共識的基礎上又有了新的發展。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一是強調在妥善處理和解決海上問題時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互利共贏;二是強調妥善處理和解決海上問題要同時考慮法理依據、歷史因素,照顧彼此合理關切;三是強調雙方應嚴格遵守兩國高層領導達成的協議和共識;四是規定對中越海上爭議,雙方將通過談判和友好協商加以解決,如爭議涉及其他國家,將與其他爭議方進行協商。
文章還表示,從這些新的發展來看,作為兩國高層南海問題共識最新成果的《關於指導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海上問題基本原則協議》內容更務實,可操作性更強,談判代表團定期會晤與特別會晤以及熱線機制的設立,有助於及時溝通,避免誤判。按照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的評論,該原則協議“是兩國在推進海上問題談判進程中取得的積極進展,充分顯示了雙方致力於妥善處理和解決海上問題的共同政治意願。”
雖然如此,誠如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所表示的“中方願與越方共同努力,認真落實協議”,既表達了中方對該原則協議的期待,同時又道出了中方的擔憂,即協議的遵守和落實問題。縱觀21世紀初以來,中越兩國高層多次就南海問題達成共識,但往往是共識的多,落實的少。正因為如此,此次該原則協議特地單獨列出一條,雙方應嚴格遵守兩國高層領導達成的協議和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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