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繞過禁區意味什麼?
黃震:這些形式將捐贈變成了一種交易,“有效”地將慈善資源打包成了商業活動,並免於承擔法律責任,害處是嚴重地損害了慈善事業的志願性。
新京報:河南宋基會通過關聯公司進行放貸、投資等行為,這種巨額資金體外循環的情況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黃震:基金會可以委托進行投資,但是任何個人和機構不得私分侵占基金會的財產,通過公司進行投資的時候,不得違反公平交易的原則,應該對外公開尋求商業合作夥伴,而不是與自己的關聯公司進行暗箱操作。
目前,河南宋基會信息披露不夠公開透明,而正確的做法是公開與關聯公司的關係,消除公眾對不當利益關係的質疑。
新京報:公募基金會的運營底線是什麼?
黃震:首先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其次,投資經營的前提是保證公益支出,如果不能滿足的話,將是純粹的商業行為,違背了公益機構設立的初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