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4日電/13日,雲南省師宗縣私莊煤礦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搜救工作進入第四天,截至13日9時30分,遇難人數已經增至34名,其中33人的身份得到確認,有25名被家屬認領。目前仍有9名礦工被困井下,下落不明。13日,師宗礦難現場新聞中心通報稱,私莊煤礦副礦長戚穀明在審訊中承認,礦難發生後他用煤灰抹黑臉部之後假裝在礦難中逃生,偽造了自己曾下井的事實。
紅網報道,私莊煤礦被停產整頓期間一直在采煤,一些礦工透露,煤礦管理混亂,瓦檢員也參與采煤。
私莊村村民尹某因身體不好,在私莊煤礦上班時斷時續,3個月前離開私莊煤礦在家養病。尹某說,私莊煤礦在停產整頓期間,煤炭管理所來檢查過,但他們有對付檢查的手段。
在2號副井口,有兩名倒車礦工。尹某說:“這兩名工人還負責觀察。如果煤炭管理所的人下來檢查,他馬上電話通知井下的班長,班長組織礦工撤離出井。檢查的工作人員一走,礦上又通知我們下礦幹活。”另外,平時井下瓦斯抽放時抽時停,也沒有人來檢查。
11日,多名目擊者和當班礦工透露,事發當天,私莊煤礦值班領導並未帶班下井。事發後,礦領導戚穀明匆忙下井,並偽裝井下逃生的假象。
按國家安監總局2010年11月15日施行的《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企業領導帶班下井及監督檢查暫行規定》規定,礦山企業是落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的責任主體,必須確保每個班次至少有1名領導在井下現場帶班,並與工人同時下井、同時升井。規定所稱的礦山企業領導,是指礦山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領導班子成員和副總工程師。規定表示,如果沒有領導帶班下井,從業人員有權拒絕下井作業。此次規定把“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從過去的煤礦企業擴大到所有的礦山企業。
曲靖市政府新聞辦發布的消息稱,經核實,事故發生在交接班過程中,夜班帶班領導為安全副礦長戚穀明,早班帶班領導為技術副礦長孫石奎。
11日,多名死者親屬、周圍群眾及當班礦工透露,事發當晚,戚穀明並未按規定帶班下井。而且,大班長岳友山也未下井工作。死者尹家增的妻子李小麗和當班礦工孫書(化名)說,事發時戚穀明在礦上睡覺。事發後,戚穀明並未及時救人,而是從煤礦小斜井進入礦井中,再從小斜井跑出,偽裝帶班下井後逃生的假象。
13日,曲靖市政府秘書長、私莊煤礦“11.10”礦難新聞發言人李建軍說:“有關‘事發後,礦領導戚穀明才匆忙下井,並偽裝井下逃生假象’的情況,公安機關現已查明,私莊煤礦副礦長戚穀明事發當天確實沒有下井,而是把臉抹黑,偽造下井假象,事故發生後向救援指揮部說了假話,目前公安機關正在進一步調查。”
目前,戚穀明因涉嫌作偽證已被公安機關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