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15日電/從今天(15日)開始,上海市財政局將招標發行總額為71億元人民幣的上海市地方政府債,由此,上海市也即將成為我國首個“自行發債”的城市。
據中廣網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地方債,顧名思義,地方發行的債券。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解釋說,其實在中國,地方債和國債非常相似,融資渠道也基本一致,區別就在發債主體上:
劉桓:國債是中央政府負責發行、償還、使用,而地方債也叫公債,它的發行和使用的主體是地方,還債人也是地方政府,因此,一般在國際市場上,人們認為國債的信用等級較高,但一般來說,發行地方債券,國家最後都要出面進行擔保,就是如果地方出問題的話,國家是要做最後的償付的。
正因如此,這一次發行地方債,很多人幹脆稱之為“准國債”。就上海市而言,第一批發行的地方債券分為兩期,分別是36億元3年期和35億元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債券。兩期地方債均採用了主承銷商承銷和招標相結合的方式,由國開行、交通銀行、上海銀行三家分別為主承銷商,而其他承銷商共有17家。
按照國際慣例,風險越高,收益越高;的確,較國債而言,地方債應該風險更大,但目前來說,由於中國的地方債還處於試點階段,因此,現在的地方債風險較小,利率也就和國債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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