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如果說解決執法主體的合法性是更好地行政執法的前提,那麼接下來就是如何更好地行政執法了。
對北京城管來說,解決執法主體資格問題是一個巨大的進步,但這只是做好工作的基礎,能否做好城市管理,僅僅依靠升格為政府直屬機構還遠遠不夠。
由於直接面對最底層的民眾,行使的又是最得罪人的處罰權,從誕生之日起,城管的名聲就沒有好過。
當面臨城市管理與最底層民眾生計的矛盾時,暴力事件不斷發生。
2006年,小販崔英傑因三輪車被沒收,捅死北京市海淀城管監察大隊海淀分隊隊長李志強;2008年1月,湖北天門50多名城管人員在執法時將路過的一名群眾毆打致死;2009年遼寧小販夏俊峰持刀捅死兩名城管案;2010年江蘇南通小販侯欽志捅死城管案……
2009年6月,江蘇省常州市城市管理局網站還被網絡黑客惡搞了一把。在該局網站上,出現了“城管隊員深入實踐,集體視察洗頭房”等標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