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1月17日電/聯合報報導,轟動外交界的台灣外交官涉虐傭案,預計可能纏訟數月之久,將耗費台灣五十至一百萬美元的訴訟費。而外交醜聞對台灣形象的損失,更難以估計。
而台灣為爭外交豁免權,曾有一派人士主張,劉姍姍應堅持在未獲外交豁免的情況下,拒絕出獄,而不一定要先求保釋。目前台灣是採取爭外交豁免權及保釋雙管齊下的策略。
年前更轟動的喬治亞一名駐華府外交官酒後駕車,撞死一名青少年案。由於案情嚴重,涉及過失殺人,該外交官被喬治亞取消外交豁免權,並判七至廿一年徒刑。
劉姍姍案是第一個因“外籍勞工契約詐欺罪”被美國起訴的外國外交官。法官將徵詢美國國務院對於外交豁免權是否適用的認定問題。
美國國務院認為,外交豁免權並不適用於這起案件。
劉姍姍案的起訴,是根據將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約談三位台灣駐堪薩斯辦事處官員的證詞。據了解,三位接受美國聯邦調查局約談官員,都是台北外派的,而非當地聘雇。有人指出,這三人在被約談時,應有律師在場陪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