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高雄11月17日電(記者 張啟芳)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服社會勞動抵刑期,今天執行完畢,高雄地檢署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陳致中犯偽證罪有期徒刑3月之刑,經易服社會勞動時數546小時,17日已全部執行完畢。
高雄地檢署表示,受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之託,執行受刑人陳致中犯偽證罪有期徒刑3月之刑,陳致中於今年9月5日聲請易服社會勞動,經承辦檢察官審核後准許,諭知應服社會勞動的時數為546小時,並須於6個月內履行完畢。
高雄地檢署說,檢察官考量陳致中具有外國高學歷,擁有極佳英語能力、且有照顧身心障礙者的經驗,再綜合考慮其意願及各社會勞動執行機構勞務需求後,指派陳致中自9月7日起至“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及“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附設大寮養護中心”履行社會勞動,勞動內容包括在高雄監獄向受刑人提供英語、法律等教學課程,並協助獄方進行圖書資料編碼及檢索;另外在大寮養護中心協助照顧、陪伴輕度精神障礙者,協助護理長進行溝通、整理內務、打掃環境與文書處理等工作。
高雄地檢署指出,陳致中履行社會勞動經承辦觀護人、觀護佐理員會同上開2勞務執行機構督導人員實際查核其履行時數,並經檢察官審核,陳致中17日完成社會勞動時數546小時,依刑法第44條規定,有期徒刑3月刑度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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