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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殘躁漢大鬧香港警察總部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11-21 08:41:56  


男子以利剪架頸,向在場記者展示寫上“對不起”的字句。(香港文匯報)
  中評社香港11月21日電/2名疑不滿警方處事手法的男女,昨日不約而同大鬧灣仔警察總部。其中,男子清晨爬上總部警政大樓入口外牆簷頂危站自戕,以噴漆在玻璃幕牆塗寫“投訴無門”等字句,又以利剪指喉不准人接近,險象環生。警方談判專家到場勸諭,消防架起救生氣墊戒備,雙方對峙近6小時後,由消防飛將軍把握時機將其推落救生氣墊制服送院,警方事後將其拘捕。而當事件“落幕”不久,一名女子突走上現場旁邊灣仔警署門外一處樓梯圍欄外危站,情緒激動,幸經勸喻後迅即返回安全地方。

  曾行為不檢拒捕被罰款

  香港文匯報報道,大鬧警察總部被捕男子姓劉、36歲,據悉是職業司機,頭部因自戕受輕傷,送院敷治無大礙,事後被警方以公眾滋擾及刑事毀壞罪拘捕。據悉,有人於2007年因涉及一宗行為不檢及拒捕案而惹官非,最後被判罰款。但他心有不甘,直指“被屈”,曾多次向有關方面作出投訴,甚至曾在警署外張貼大字報呼冤,但案件一直未獲“平反”,昨終以更激烈方式抗議。

  一哥:應循正當渠道表達

  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昨回應表示,男事主投訴一宗發生於2007年的案件,估計案件已調查完畢,詳情待了解。他強調,目前投訴警察機制有法理規定,投訴警察課處理後亦須交監警會審視,如巿民不滿監警會的報告,亦可提出覆核,相信現時的制度健全。他呼籲巿民應循正當渠道表達意見,不要做危害自己及他人的行為。

  灣仔警區指揮官林曼茜總警司說,事主當時情緒非常激動,持鋒利剪刀不斷自戕,為免會對他造成傷害甚至死亡,因此待至適當時機始將他制服。林亦呼籲市民切勿以激烈手法表達不滿,以免傷害自己及令家人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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