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廣州11月24日電/廣東省深化體制改革工作會議提出對社會組織鬆綁“放權”,廣州相關規定已經印發 明年1月起實施。
除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需前置行政審批外,行業協會、異地商會、公益服務類、社會服務類、經濟類、科技類、體育類、文化類社會組織等可以直接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登記。
廣州日報報道,全省深化體制改革工作會議昨天閉幕,廣東省民政廳廳長劉洪前日在會上透露,廣東將進一步降低社會組織登記門檻。民間組織發展向來走在全省前列的廣州又會有何動作呢?記者昨日從廣州市民政局了解到,為了助推廣州市社會組織發展,經市法制辦審查通過,市民政局近日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深化社會組織登記改革助推社會組織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於2012年1月1日起實施。《通知》為社會組織“鬆綁”,登記審批時限從60日縮減為20日。
市民政局民間組織管理局局長唐國平說,制定《通知》是廣州在全國、全省創新社會組織登記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將對社會組織發展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通知》重點圍繞“降低准入門檻、簡化登記程序、減輕登記負擔、提高工作效率”四個方面,深化社會組織登記改革。
《通知》規定,除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需前置行政審批外,行業協會、異地商會、公益服務類、社會服務類、經濟類、科技類、體育類、文化類社會組織等可以直接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登記。
《通知》允許慈善、文化、教育、體育、衛生、環境等公益服務性社會團體名稱加“字號”。只要名稱不相同,可以在同一行政區域內申請成立業務範圍相同或者相似的公益服務類社會團體。文件進一步放寬了有關公益服務類社會組織登記條件和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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