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6日電/40人死亡,200餘人受傷,“7.23”甬溫線動車特大事故的慘狀仍歷歷在目,但調查結果遲遲未公布於眾。據接近調查組的人士稱,調查報告遲遲不出,系高層對責任認定難以取舍。
據中國經濟網報道,多位專家表示,動車事故的書面調查報告已於9月完成。按照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最遲至11月30日,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就應公布調查報告和事故的處理情況。但這一天,相關部門未發出只字片語。
記者調查數月發現,導致動車追尾事故發生的原因,既有信號設備軟件設計缺陷,亦有非正常行車下的調度指揮失誤。實際上,從信號設備提供商,到上海鐵路局調度所、溫州南站行車值班員的行車處理,到電務部門的維修、登記,事故暴露出鐵路多個部門均存在問題。
據接近調查組的人士稱,調查報告遲遲不出,系高層對責任認定難以取舍。若認定信號設備供應商承擔主要責任,則對中國高鐵的國際形象乃至出口不利;若認定鐵道部調度管理承擔主要責任,則牽涉責任人眾多。若信號設備缺陷說被推翻,供應商不再擔責,鐵路系統也不會全然接受此說,相應會要求承擔較輕的管理責任,縮小處理範圍。此外,杭州電務段溫州電務、上海鐵路局調度所、溫州南站行車值班員各方責任孰重孰輕,對所追究責任人的範圍、職位亦有影響。
事後,中國北車股份有限公司將54大列CRH380BL問題動車組召回整改,後於11月16日分批重新投入運營。對於為何未在空車試運行期間就發現相關問題,問題車到底進行了哪些整改,供應不合格配件從而導致故障問題的分供方承擔了怎樣的責任,同樣語焉不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