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株洲人大官員引咎辭職三個月後仍在原職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12-07 08:43:27  


 
  最近一次相關報道是12月3日。當天株洲網題為《株洲市3年查辦瀆職侵權案135件———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成員視察反瀆職侵權工作》的報道稱,“11月30日,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成員視察我市反瀆職侵權工作……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麗沙、楊宋虎、王建之、張政佳、曾侃融,秘書長賓興林參加視察”。

  正是這些報道讓很多網友生疑。“哈哈,使的障眼法,哄鬼的”。網友“大學印象”評論說。“西風殘照孤影”則猜測說,“或許是保留副廳級幹部‘待遇’”?也有網友認為,“在中國這種事見怪不怪,太正常了”。

  回應 還在走程序

  針對網民的質疑和猜測,曾侃融昨晚在電話中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並未否認“引咎辭職”一事,同時解釋說,之所以一直尚在工作,是因為“還在走程序”,除此之外並無過多回應。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黨政領導幹部辭職暫行規定》,“黨政領導幹部因工作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或者對重大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不宜再擔任現職,本人應當引咎辭去現任領導職務”。程序上應該由本人以書面形式向相應黨委(黨組)提出申請,後者聽取紀檢機關和幹部本人意見後,同意辭職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辭職手續”。此外,規定還要求黨委(黨組)應當自接到申請三個月內予以答覆。


 【 第1頁 第2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