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7日電/昨日,國家發改委公布了八所學校亂收費的典型案件,其中,中國礦業大學(北京)2010年到2011年間,以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為名,違規對部分計劃內國家安排撥款的博士、碩士研究生收取學費,共計收取約260萬元。湖南中醫大學違規向59名“專升本”的學生,要求每人捐贈1萬元;深圳市明珠學校違規向學生收取補課費、課輔資料等,共計42萬多元。
高校:向計劃內研究生收學費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發改委介紹,華北電力大學(河北保定)違反有關規定,2010年到2011年期間,以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為名,分別以每生每學年3500元和7000元的標準,對部分計劃內國家安排財政撥款的碩士研究生收取學費,共已收取172 .95萬元。中國礦業大學(北京)違反有關規定,2010年到2011年期間,以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為名,分別以每生每學年1 .1萬元和6000元的標準,對部分計劃內國家安排財政撥款的博士、碩士研究生收取學費,共已收取260.7萬元。
湖南中醫藥大學在2011年招生中,違反國家和湖南省關於捐資助學不得與招生入學掛鈎的規定,對錄入本校的“專升本”學生,通過生源學校要求每生捐贈1萬元,先後向59名學生收取與入學掛鈎的捐資助學款59萬元。
海口經濟學院違反有關規定,2011年代入學新生購買物品時,低價買進高價賣給學生,軍訓服裝、床上用品、耳機等項目共多收65.3043萬元;違反自願原則按專科生每生300元、本科生每生400元的標準收取直供飲水費;違反有關規定,對初次辦理一卡通的學生收取工本費11.65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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