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
不具備資格堅決調離執法崗位
根據《行政強制法》的規定,現行有關行政強制的規定與《行政強制法》不一致的,都要修改或者廢止。我省已經著手安排部署這項工作。
通知要求,全省各級行政機關發布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要在1月1日前全部完成,並向社會公布清理結果。凡與《行政強制法》不一致的有關行政強制的規定,自《行政強制法》實施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
另外, 根據《行政強制法》的規定,行政強制措施應當由行政機關具備資格的行政執法人員實施,其他人員不得實施。這就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管理,對不具備資格的人員,要堅決調離執法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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