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9日電/菲律賓又一名毒犯8日在中國被執行死刑,這是今年3月以來第四名菲律賓人因在中國販毒被處死刑。法新社8日稱,前3名菲毒販被處死時激起菲天主教人士的強烈不滿,然而菲對此次執行死刑的最初反應很平靜。美聯社8日則稱,馬尼拉街道上彌漫著“複雜的情緒”。中國外交部發言人8日表態說,毒品犯罪是世界公認的嚴重犯罪。中國是法治國家,司法機關對菲律賓毒販依法進行審理,並且保障了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待遇,按國際公約有關規定履行了相關義務。
環球網原因《菲律賓星報》8日報道,菲律賓副總統比奈證實,35歲的菲籍男性毒販已於當天中午在中國廣西被注射死刑。這名男子2008年9月從馬來西亞攜帶1.495千克海洛因進入廣西桂林,被機場查獲。根據中國法律,攜帶50克的海洛因或相等的毒品入境,即可判處死刑。
此前,菲政府通過外交途徑多次呼籲中國改變對其的死刑判決。但中國方面重申這是最終裁決。法新社8日引述菲總統府發言人陳顯達的話稱,尊重中國法律裁決,菲民眾要拒絕替人帶毒獲得報酬的誘惑,“我們一直告訴民眾和在國外的國民不要販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