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12日電/有關“國發基金”投資宇昌案,民進黨限期劉憶如道歉,否則提告。“行政院經建會主委”兼“國發基金”召集人劉憶如表示,她未提個人主觀意見,只針對解密文件說明,並作事實陳述。
民進黨發言人陳其邁今天指出,劉憶如誣指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於“行政副院長”任內即計劃擔任宇昌公司主要投資人,如果劉憶如提不出原件資料,又不道歉,民進黨將提告。
中央社報道,劉憶如表示,從去“立法院”報告以來,她沒有提出個人主觀意見,針對解密文件,她只是進行說明,而“立委”和媒體提出問題,她是作事實陳述。
至於蔡英文有無違法,她說,“這不是由我來認定”。
此外,劉憶如回應媒體提問時指出,宇昌是專案核准,但其難處是當時核準時是“沒有公司名字”、“也沒有計劃書”,沒有計劃書很難審查。
劉憶如表示,“國發基金”直接投資公司有39家,透過創投投資者約50幾家,“國發基金”還持有者,包括宇昌在內有6家是專案核准,其他專案核准者尚包括華航、台積電和華揚史威靈等公司,專案有專案的作法,沒有違法,但專案投資也須走一定程序。
不過,劉憶如指出,她可以解讀的是,宇昌案跟其他案子比較不一樣的地方,是其他專案像華揚史威靈也有公司名及計劃書,宇昌案奇怪的地方是,不但當初沒有公司名字、沒提計劃書,也沒有解釋說明未走專案程序,其他專案專簽都會解釋為何走專案程序。
至於有無違法的地方,劉憶如說,不是由她來判定,“我不評論法律的部分”。
有媒體報導,劉憶如上午在“立法院”宇昌案“解密”記者會中,表示本案“無明顯違法疏失”,劉憶如說,報導與事實不符;對於宇昌案是否違法,她不予評論,留待相關單位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