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為民說,有關事件造成韓國海警傷亡,中方對此表示遺憾。這是一起不幸的事件,目前中韓雙方有關主管部門正在密切溝通,抓緊調查核實有關情況。中方願與韓方積極配合,盡快妥善處理有關問題。
事件回顧
韓國媒體報道,兩名韓國海警當地時間12日早上在西部海域抓捕懷疑非法捕撈的中國漁船時,受到船員頑抗,船長更以利器刺中兩名海警,釀成一死一傷。
事件發生於仁川市甕津郡小青島西南方85公里處。遭刺傷的41歲李姓韓國海警警長左肋被捅,經由直升機送院治療,最後不治身亡。另一名33歲的海警腹部受傷,將要接受手術。
刺傷人的中國漁船船長也受輕傷,送院後遭扣押。仁川海洋警察署的刑偵人員初步審訊了船長2-3個小時。船長否認使用凶器,也否認有罪。但海警當局認為,在現場發現了帶有血跡的衣物,從當時的情況判斷,可以認定船長具有殺人嫌疑。
海警當局計劃一旦調查結束,會以殺人罪及傷害罪、違反專屬經濟水域法等罪名,對船長實施拘留。
韓擬允許“開槍”應對中國船員
據韓聯社報道,在發生了12日韓國海警被中國船員刺死的事件之後,韓國海洋警察廳表示,今後在管制中國漁船非法捕撈的過程中將採取強硬的應對措施。
韓國海警廳稱,迄今為止,韓國海警在執法中首先使用的主要武器是橡膠彈發射機、電子衝擊槍等非殺傷類武器。只有在發生暴力抵抗導致警察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才會使用槍支。目前韓國海警正在研究,如果再次發生中國船員攜帶凶器負隅頑抗事件,海警將會從逼近階段開始就使用槍支,“以瓦解對方的抵抗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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