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1日電/歐盟委員會21日宣佈,儘管有包括美國在內的眾多國家強烈反對,歐盟關於從2012年1月1日開始徵收國際航空碳排放費(即所謂航空“碳稅”)的政策將如期實施。
新華社布魯塞爾報道,歐盟委員會負責氣候事務的委員康妮.赫澤高的發言人當天向媒體證實了歐盟的這一決定。
同日,歐盟最高法律機構歐洲法院作出裁定,宣佈歐盟將要實施的此項政策並未違反相關國際法,從而駁回美國航空運輸企業就此提出的訴訟。
美國國務卿希拉里.克林頓16日致函赫澤高等歐盟官員,要求歐盟放棄或推遲執行上述措施,否則美方將採取“適當措施”。
2008年11月19日,歐盟通過法案決定將國際航空納入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並於2012年1月1日起實施。也就是說,從2012年1月1日起,所有在歐盟境內飛行的航空公司其碳排放量都將受限,超出部分必須掏錢購買。這導致航空公司一旦超過排放限額,將不得不購買排放額度,否則將被禁止在歐盟境內飛行。
此項法案一經宣佈便遭到歐盟以外多國航空界的強烈反對。2009年年底,美國航空運輸協會、美國航空公司、大陸航空公司、美國聯合航空公司稱,歐盟徵收航空“碳稅”具有歧視性,並提起訴訟。
今年11月初,國際民航組織在蒙特利爾總部舉行的第194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上通過決議,首次明確表示反對歐盟將國際航空納入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敦促歐盟及其成員國與國際社會合作處理航空排放問題。
歐洲法院在美方就此提起的訴訟進入其司法程序後開庭進行辯論,最終駁回了美方的訴訟,認定歐盟可以在國際民航組織框架之外採取行動。
美國國會眾議院已通過一項法律草案,禁止美國航空運輸企業向歐盟繳納“綠色買路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