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打開電腦,看到網上轉載《廣州日報》“廣東省工作組進駐陸豐解決烏坎事件”的新聞,真有些吃驚。廣東省組織成立專項工作組針對一個村的土地財務糾紛、村組織選舉問題、還有違紀違法等問題,筆者少有耳聞。
據報道,專項工作組認為:烏坎村群眾的主要訴求是合理的,基層黨委政府在群眾工作中確實存在一些失誤,村民出現一些不理性行為可以理解。從2009年6月21日開始至今年9月21日之前,上訪都是事出有因和相對理智的。“只要你們有誠意和政府一起來解決問題,什麼事情都可以談,都可以找到出路。”專項工作組認為。
據報道,關於烏坎事件的成因和性質,“烏坎事件的發生有其偶然性,也有必然性,這是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長期忽視經濟社會發展中發生的矛盾積累的結果,是我們工作"一手硬一手軟"的必然結果。”
看完這則新聞,筆者深有啟示。其一,對於烏坎村村民組織維護權利合理性給予了基本的肯定。民間維權常會引發政府警惕,怕社會亂,怕人們不理性,怕人們激烈對抗,於是政府常常採取消息封鎖的方式,甚至可能會產生一種敵我矛盾的心理,難以直面衝突,理性面對。
專項工作組首先客觀定性了烏坎事件,儘管行為缺乏理性但主要訴求合理,這意味著烏坎事件屬人民內部矛盾。這一種定性也反映了政府的理性與進步。其實,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對自我權利意識的覺醒,民眾理性維權會越來越普遍,這需要政府理性面對,形成與民眾理性對話的良性互動,這是一種促進社會不斷進步發展的方式。
其二,“什麼事情都可以談,都可以找到出路。”這一思維方式尤其值得肯定,遇到矛盾,就找出路。可以這樣說,烏坎村出現的土地問題、財務問題、村組織選舉問題等在中國經濟發展到現階段,的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這涉及到中國最基層的經濟基礎村集體組織的未來發展,也涉及到農村土地問題、農村治理問題如何有效解決。如何解決烏坎事件,並從中發現規律性的問題和解決方法,並為農村土地問題、農村治理等找到真正可借鑒的途徑,也是有意義的。生於憂患,死於安樂,也許危機中常蘊涵著發展的機遇,比如農民的產權問題、村民自治問題等都可能尋到共贏的解決方法。 |